发布时间:2024-08-20 15:10:16 | 特招生
长安大学奖学金评定标准:特等奖学金10000元,一等奖学金3000元,二等奖学金1000元。课程优秀奖为300元。
每年的9-11月为各奖项评选时间,评选学年度从上一年的9月1日起至当年的8月31日止(其中优秀毕业生奖的评选时间为每年5-6月)。
各奖项的评选,以学生在所评选学年度是否取得对应的评选条件为依据。评选者事迹须为在校期间发生,且申请人单位表述为长安大学。
学生跨年度转专业或学院(系)的,在转入专业或学院(系)参加评选,非跨学年转专业或学院(系)的,在原专业或学院(系)参评。
评选要求:
1、各学院(系)成立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主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担任副组长,成员由辅导员、教师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
学校有关部门推荐的学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须由本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并按评定条件和相关程序进行推荐。
2、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根据本办法的评定标准,制定评选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内容应包括本单位评审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评选条件、评选程序、申诉机制等。实施细则应充分征求学生代表意见并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特招生
3、所有公示名单内容应该包含学生的基本获奖情况,严格保护学生的私密信息(银行卡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等),公示形式可以采取线上和线下进行,须提前告知相应范围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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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安大学学生学籍管理规定 四、转系(专业)与转学 23.学生入学后,一般不得转专业,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允许转专业: (1)个别学生确有专长; (2)学生入学后发现某种疾病或生理缺陷,经校医院或学校指定的医院证明不能在原专业 学习,但尚能在其它专业继续学习者; (3)根据毕业生分配制度的改革和社会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部 分学生的专业。 24.学生转专业由本人向所在院(系)、部申请,经转出转入院(系)、部主任同意(包括本系内转专业)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后方可转专业。 25.学校一般不处理学生转学,因特殊情况需要转学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系(院)、部 主任签署意见,报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审查后,报省教委批准(跨省则须两地主管高教 部门批准),经转入学校同意,并由转入省抄送转入校所在地区公安、粮油部门。 2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考虑转专业、转学: (1)新生入学未满一学期者; (2)由一般院校(专业)转入重点院校(专业)者; (3)本科三年级(含三年级)以上或专科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者; (4)由专科转入本科者; (5)文科与理工科互转者; (6)无正当理由者。 27.凡申请转学、转专业的学生,在未批准前,必须参加原专业学习,否则以旷课论处。 28.学生转专业、转学手续,一般应在每年三月份办理。 以上就是特招生小编给大家带来的长大学子答:长安大学的化学工程与工艺真的很差吗?转专业容易不?全部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更多相关文章关注特招生:www.tezhaosheng.com